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³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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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演出 |
由擴音器或其他器材,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現場(公眾場所)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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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眾場所 |
指住家以外之地方,提供不特定人進出之場所,如旅館、酒吧、餐廳、健身中心、遊樂場、百貨公司、便利商店、銀行、醫院、工廠、辦公大樓、圖書館、宗教場所、活動中心、電影院、停車場、加油站、航空器、公車、遊覽巴士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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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幣別:新台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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³
一般授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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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正常飛行期間:
每一航段每1,000名乘客每公里以0.105元計算。
二、起飛、降落期間:每一航段以32元計算。
※上述收費標準,需合併計算。各公司所屬候機貴賓室,不包括在本收費項目內。 |
| B.市區汽車客運業、公路汽車客運業、遊覽車客運業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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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市區汽車客運業:每輛每年以210元計算。
2.
公路汽車客運業:每輛每年以630元計算。
3.
遊覽車客運業:每輛每年以2,100元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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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船舶之法定容量人數,每人每年53元;未達1,000元者,以1,000元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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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節車廂每年1,050元,每增加一節車廂,每年加收735元。
※
本費率不適用於高速鐵路車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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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列車每行駛1公里,收費0.105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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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坪每年21元;未達1,000元者,以1,000元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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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播放音樂之公共區域之面積80坪(含)以內,每年收費1,575元,超過80坪部分,每增加1坪加收16元。
2.
客房部分,每間每年42元。
※
公共區域及客房部分,分別計費。
※
公共區域包含大廳、走道等公用空間等背景音樂播放,但餐廳、商店、健身房等相關設施,依本會其他公演費率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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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播放音樂之公共區域之面積80坪(含)以內,每年收費1,050元,超過80坪部分,每增加1坪加收11元。 2.
客房部分,符合民宿管理辦法內房間數,每年1,050元,超過部分,每間每年加收42元。
※
公共區域及客房部分,分別計費。
※
須符合民宿管理辦法規範,始適用本項收費標準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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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.咖啡廳、餐廳、BAR、PUB、宴會廳、K書中心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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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15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2.
15坪以上,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575元。
3.
60坪以上,180坪(含)以內,每年2,625元。
4.
180坪以上,300坪(含)以內,每年3,150元。
5.
超過30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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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坪每年95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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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坪每年168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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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3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2.
30坪以上,100坪(含)以內,每年1,575元。
3.
100坪以上,每年2,100元。 |
| L.三溫暖、游泳池
、SPA、美容中心、養生館、理容院、按摩院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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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160坪以內(含),每年2,520元。
2.
160坪以上,400坪(含)以內,每年6,300元。
3.
超過40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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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850坪(含)以內,每年10,500元。
2.
超過85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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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N.錄影帶出租店、服飾店、鞋店、書局、藝品店、
藝廊、超市、生活百貨、、婚紗攝影業、其他各類型之中小型零售店、商場: |
1.
2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2.
20坪以上,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575元。
3.
60坪以上,90坪(含)以內,每年2,100元。
4.
90坪以上,120坪(含)以內,每年2,625元。
5.
120坪以上,300坪(含)以內,每年4,725元。
6.
超過30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1元。 |
| O.銀行、辦公大樓、工廠、辦公大廳
、安養中心、療養院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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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營利性:
1.
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260元。
2.
60坪以上,120坪(含)以內,每年2,100元。
3. 超過12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6元。
二、非營利性:
1. 10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2. 超過100坪以上之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5.25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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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分鐘以8元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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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.室內遊樂場、撞球場、電動玩具店、保齡球場、網路咖啡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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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5坪(含)以內,每年2,100元。
2.超過25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84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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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放音樂之公用空間:
一、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
二、60坪以上,120坪(含)以內,每年1,575元。
三、超過12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1元。 ※
以醫療院所內有播放音樂之區域面積為計算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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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每個螢幕每年1,134元。
二、播放音樂之公用空間:
1.
2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2.
20坪以上,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575元。
3.
60坪以上,90坪(含)以內,每年2,100元。
4.
超過9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6元。
※以電影院內非影廳有播放音樂之公共區域面積為計算基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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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台加油機,每年42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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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擴音器每年3,15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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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300坪(含)以內,每坪1,050元。
2.
超過300坪的部分,每增加1坪,
每坪每年加收2元,上限為3,1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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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一年度全年票房千分之0.42計算當年度之使用報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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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非營利性之空間:每個擴音器每年1,050元。
二、營利性之空間:每個擴音器每年3,1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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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音器以常年固定於該授權範圍內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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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費率適用於開放空間之廣場、街道或公園等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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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本費率表適用場所內舉辦單場次活動,不適用本費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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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.博物館、活動中心、美術館、宗教場所等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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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10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二、超過10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5.25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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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場次授權
(演唱會、劇場演出、展覽會、有助於行銷推廣之活動、非營利公開演出場單場授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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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a.演唱會、劇場演出等藝文活動:
一、有售票,以每場票房收入的1.05%計算,未達2,000元者,以2,000元計算。
二、未售票,每場次1,05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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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.記者會、商業促銷(酒會)等
助於行銷推展之活動或營利性活動:
每場次1,68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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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.展覽會:
1.
展覽場〈館、攤位〉10坪(含)以內,每場次1,050元。
2.
超過10坪部分,每增加3坪加收210元,不足3坪者以3坪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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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.殯葬業、非營利性活動:
一、每場次1,050元。
二、同一使用人首次申請日起算一年內,如有相同性質演出再為授權申請:
1.
一次申請5場以內(含),每場1,050元。
2.
一次申請5場以上,10場(含)以內,每場840元。
3.
一次申請11場〈含〉以上,每場63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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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單曲單次使用:
單曲單次使用,每次1,05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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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演費率授權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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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概括授權以一年為原則;以月授權計算,單月授權費用為年費10%;以季授權計算,單季授權費用為年費28%;以月或季授權計算時,未滿1,050元者,以,1,050元計算。
二、概括授權之最短授權期限為1個月,未滿1個月者,以1個月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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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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²
利用人為公開演出目的之必要重製,重製應另行計費。重製費應與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相同。
²
如為複合式經營型態,除主經營項目外,其他設施另依本費率表之其他項目計費。
²
本使用報酬之費率或金額中所列之金額,皆以新台幣為計算單位。
²
本使用報酬費率,將依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之每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為調整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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