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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上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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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營利性場所或營利性質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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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長期使用(一年以上,含一年)者,每年:
硬體:每一放置地點,第一部電視機(螢幕)1,575元(含稅)。
第二部電視機(螢幕)以上,每部840元(含稅)。
軟體:每首曲目473元(含稅),不限使用次數。
門票收入百分比(無門票收入者免計):門票總收入百分之2計算。(稅外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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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短期使用(未滿一年)者,每期(場):
硬體:每一放置地點,第一部電視機(螢幕)1,050元(含稅)。
第二部電視機(螢幕)以上,每部525元(含稅)。
軟體:每首曲目第一次使用315元(含稅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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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以曲目數乘以螢幕數方式計算:
1.每首曲目每個螢幕每年525元(含稅),不限使用次數。
2.單曲計次使用計算,
每首曲目每個螢幕第一次使用1,050元(含稅);第二次以上,每次158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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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以播放MTV等頻道使用或無法提供曲目者:
1.50坪(含)以內,每年10,500元(含稅)。
2.50坪以上,100坪(含)以內,每年
18,900元(含稅)。
3.超過100坪部分,每增5坪,每坪每年加收525元(含稅)。
4.1~3使用不限曲目、次數使用。 |
二、非營利性或公益性場所、非營利性質或公益性質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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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每部(輯)不限曲目數,每年5,250元(含稅),不限使用次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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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單場次使用者,每場次2,100元(含稅),
一天以一場次計,不計使用次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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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市區公路汽車客運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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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每部(輯)
50首(含)以內,每輛車每年2,100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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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超過50首部分,每增加一首,每輛車每年加收32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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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國道客運、遊覽車客運業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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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每部(輯)50首(含)以內,每輛車每年3,150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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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超過50首部分,每增一首,每輛車每年加收53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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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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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每架航空器每首曲目每年1,050元,不限使用次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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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概括授權以一年為原則;以月授權計算,單月授權費用為年費10%;
以季授權計算,單季授權費用為年費28%;以月或季授權計算時,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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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概括授權之最短授權期限為1個月,未滿1個月者,以1個月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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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使用報酬之費率或金額中所列之金額,皆以新台幣為計算單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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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使用報酬費率,將依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之每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為調整基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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