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開演出使用報酬

公開演出使用報酬

我是一般的商家或者利用人,想要在公眾場所播放歌曲,應該如何計費? 不同的播放的方式、場所、次數 費率有甚麼不同呢?

別擔心,ARCO已依各種不同的需求,分別說明如下,而且所有費率都經過主管機關審核,想要申請授權使用或者有任何疑慮,請直接聯繫本會。

ARCO 公開演出 使用報酬費率表

 

一般授權範圍- 非單次使用,依歌曲的播放的地點及播放區域的大小分別計算費用

單場次授權範圍- 例如: 演唱會、劇場演出、展覽會、行銷推廣等活動等...

補充說明   - 還有些事項一定要先知道!

 錄音著作公演授權契約範本

 錄音著作公開演出單方概括授權範本

 錄音著作公開演出單場次使用同意書

 

公開演出

由擴音器或其他器材,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現場(公眾場所)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者。

公眾場所

指住家以外之地方,提供不特定人進出之場所,如旅館、酒吧、餐廳、健身中心、遊樂場、百貨公司、便利商店、銀行、醫院、工廠、辦公大樓、圖書館、宗教場所、活動中心、電影院、停車場、加油站、航空器、公車、遊覽巴士等。

 

一般授權範圍

如果您不是只用一兩次 而是經常性的播放音樂,那麼,看這裡就對了!

我們將依歌曲播放的地點以及播放區域預大小分別計算費用!

B. 市區汽車客運業、公路汽車客運業、遊覽車客運業: 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市區汽車客運業:每輛每年235元(含稅)。
  2. 公路汽車客運業:每輛每年660元(含稅)
  3. 遊覽車客運業:每輛每年2,100元(含稅)

C. 船舶:

按船舶之法定容量人數,每人每年53元;未達1,050元者,以1,050元計。

D. 捷運、鐵路列車:

第一節車廂每年1,050元,每增加一節車廂,每年加收735元。

註:本費率不適用於高速鐵路車廂。

E. 巴士站、捷運站、鐵路車站:

每坪每年21元;未達1,050元者,以1,050元計。

F. 旅館、飯店:

  1. 播放音樂之公共區域之面積30坪(含)以內,每年收費1,575元,超過30坪部分,每增加1坪加收31.5元(含稅)。
  2. 客房部分,每間每年48元(含稅)。未滿1,050元者,以,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註:

  1. 公共區域及客房部分,分別計費。 
  2. 公共區域包含大廳、走道等公用空間等背景音樂播放,但餐廳、商店、健身房等相關設施,依本會其他公演費率收費。

G. 民宿:

  1. 播放音樂之公共區域之面積30坪(含)以內,每年收費1,575元,超過30坪部分,每增加1坪加收31.5元(含稅)。
  2. 客房部分,每間每年48元(含稅)。未滿1,050元者,以,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註:

  1. 公共區域及客房部分,分別計費。
  2. 符合民宿管理辦法規範,始適用本項收費標準者。

H. 咖啡廳、餐廳、BAR、PUB、宴會廳、K書中心:

  1. 每坪為147元(含稅)。
  2. 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註:供背景音樂使用。

I. 健身中心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每坪每年95元(含稅)。
  2. 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J. 舞廳、酒店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每坪每年168元(含稅)。
  2. 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J1舞蹈教室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每坪每年168元(含稅)。
  2. 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K. 理髮廳、髮廊:

  1. 3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  2. 30坪以上,100坪(含)以內,每年1,575元。
  3. 100坪以上,每年2,100元。

L. 三溫暖、游泳池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200坪(含)以內,每年6,300元(含稅)。
  2. 超過200坪之部分,每坪每年加收84元(含稅)。

L1. SPA、美容中心、養生館、理容院、按摩院

  1. 40坪以內(含),每年3,150元。

  2. 超過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21元。

M. 百貨公司、購物中心、量販店、售屋中心:

  1. 250坪以內;每年10,500元(含稅)。。
  2. 第251坪至第500坪:每坪每年以52.5元計算(含稅);
  3. 第501至第1000坪:每坪每年以42元計算(含稅);
  4. 超過1000坪之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31.5元(含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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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. 錄影帶出租店、服飾店、鞋店、書局、藝品店、藝廊、超市、生活百貨、婚紗攝影業、其他各類型之中小型零售店、商場:

1.每坪為73.5元(含稅)。

2.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註: 供背景音樂使用。

O. 銀行、辦公大樓、工廠、辦公大廳 、安養中心、療養院:

一、營利性: 

1. 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260元。 
2. 60坪以上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21元。

二、非營利性:

1. 10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。
2. 超過100坪以上之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5.25元。

P. 音樂水舞、音樂報時器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每分鐘以8.4元(含稅)計算。
  2. 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
Q. 室內遊樂場、撞球場、電動玩具店、保齡球場、網路咖啡廳

  1. 25坪(含)以內,每年2,100元。 
  2. 超過25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84元。

R. 醫院、診所、藥房:

播放音樂之公用空間: 

  1. 6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 
  2. 60坪以上,120坪(含)以內,每年2,100元。 
  3. 超過120坪部分,每增一坪,每坪每年加收11元。 

註:以醫療院所內有播放音樂之區域面積為計算基礎。

S. 電影院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2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(含稅)。
  2. 超過20坪之部分,每坪每年加收52.5元(含稅)。

T. 加油站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4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(含稅)。
  2. 超過40坪之部分,每坪每年加收26.25元(含稅)。

U. 停車場:

每個擴音器每年3,150元。

V. 圖書館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200坪(含)以內,每年1,050元(含稅)。
  2. 超過200坪之部分,每坪每年加收5.25元(含稅)。

W. 大型遊樂園: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以前一年度全年票房千分之0.5計算當年度之使用報酬。

X. 公園、廣場、街道等公用空間:

  1. 非營利性之空間:每個擴音器每年1,050元。 
  2. 營利性之空間:每個擴音器每年3,150元。 

註:

  1. 擴音器以常年固定於該授權範圍內為限。
  2. 本費率適用於開放空間之廣場、街道或公園等範圍。
  3. 於本費率表適用場所內舉辦單場次活動,不適用本費率。

Y. 博物館、活動中心、美術館、宗教場所等:(公告日期:2024/06/26,實施日期:2024/08/01)

  1. 每坪每年15元(含稅)。
  2. 未滿1,050元者,以1,050元(含稅)計算。
  3. 超過70坪部分,每增1坪,每坪每年加收7.35元(含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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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場次授權

例如: 演唱會、劇場演出、展覽會、有助於行銷推廣之活動、非營利公開演出場單場授權)

Aa. 劇場、舞蹈演出、派對、賽事等售票活動或售票演出:(公告日期:2024/06/26,實施日期:2024/08/01)

以每場次票房收入的1.05%計算,未達2,100元者,以2,100元(含稅)計算。

Ab. 記者會、商業促銷(酒會)等 助於行銷推展之活動或營利性活動:(公告日期:2024/06/26,實施日期:2024/08/01)

1. 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2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1,680元(含稅)。

2. 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200人以上,5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3,360元(含稅)。

3. 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500人以上,10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5,040元(含稅)。

4. 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1,000人以上,10,0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6,720元(含稅)。

5. 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10,000人以上,每(日)場次8,400元(含稅)。

Ac. 展覽會(公告日期:2024/08/29,實施日期:2024/10/01)

  1. 展覽場〈館、攤位〉10坪(含)以內,每場次1,680元(含稅)。
  2. 超過10坪之部分,每坪加收73.5元(含稅)。

 Ad. 未售票、非營利性活動: (公告日期:2024/06/26,實施日期:2024/08/01)

1.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2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1,050元(含稅)。

2.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200人以上,5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2,100元(含稅)。

3.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500人以上,10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3,150元(含稅)。

4.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1,000人以上,10,000人(含)以下,每(日)場次4,200元(含稅)。

5.場地座位數/活動參與人數10,000人以上,每(日)場次5,250元(含稅)。

Ae. 演唱會:(公告日期:2024/06/26,實施日期:2024/08/01)

  1. 有售票,以每場票房收入的1.05%計算,未達2,100元者,以2,100元(含稅)計算。

  2. 有售票「以每場次票房收入的1.05%*著作播放時間對應係數」,播放時間對應係數如下:播放時間加總不超過10分鐘→30%,播放時間10分鐘以上,不超過20分鐘→50%,播放時間20分鐘以上→100%。(含稅)

  3. 有售票,於演唱會開始前或散場時利用,每場以2,100元(含稅)計算,利用空間超過兩百坪時,每場以4,200元(含稅)計算。

Af. 殯葬業: (公告日期:2024/06/26,實施日期:2024/08/01)

每(日)場次1,050元(含稅)。

Ba. 宣傳車上公開演出音樂者:

每一部宣傳車每個宣傳檔期2,100元(含稅)。 

  1. 依利用人需求與實際使用現況,增訂本項費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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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演出費率授權期間

  1. 概括授權以一年為原則;以月授權計算,單月授權費用為年費10%;以季授權計算,單季授權費用為年費28%;以月或季授權計算時,未滿1,050元者,以,1,050元計算。
  2. 概括授權之最短授權期限為1個月,未滿1個月者,以1個月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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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說明

  1. 利用人為公開演出目的之必要重製,重製應另行計費。重製費應與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相同。
  2. 如為複合式經營型態,除主經營項目外,其他設施另依本費率表之其他項目計費。
  3. 使用報酬之費率或金額中所列之金額,皆以新台幣為計算單位。
  4. 使用報酬費率,將依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之每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為調整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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