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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般的店家或利用人,我想要在店鋪內、公眾場合或者在活動中放MV或演唱會影片? 應該如何計費呢? ARCO 的費率已經通過主管機關審核,請依您的使用方式和ARCO的公告費率計算。 如要申請使用,或有任何疑問,請與本會聯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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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O 公開上映 視聽著作使用報酬費率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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¤公開上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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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上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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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營利性場所或營利性質活動(餐廳、門市、賣場、百貨、客運、公共區域…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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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長期使用(一年以上,含一年)者,每年: 硬體: 每一放置地點,第一部電視機(螢幕)1,575元(含稅)。 第二部電視機(螢幕)以上,每部840元(含稅)。 軟體: 每首曲目473元(含稅),不限使用次數。 門票收入百分比(無門票收入者免計):門票總收入百分之2計算(稅外加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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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短期使用(未滿一年)者,每期(場): 硬體: 每一放置地點,第一部電視機(螢幕)1,050元(含稅)。 第二部電視機(螢幕)以上,每部525元(含稅)。 軟體: 每首曲目第一次使用315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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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以曲目數乘以螢幕數方式計算: 1. 每首曲目每個螢幕每年525元(含稅),不限使用次數。 2. 單曲計次使用計算, 每首曲目每個螢幕第一次使用1,050元(含稅);第二次以上,每次158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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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以播放MTV等頻道使用或無法提供曲目者: 1. 50坪(含)以內,每年10,500元(含稅)。 2. 50坪以上,100坪(含)以內,每年18,900元(含稅)。 3. 超過100坪部分,每增5坪,每坪每年加收525元(含稅)。 4. 1~3使用不限曲目、次數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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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非營利性或公益性場所、非營利性質或公益性質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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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每部(輯)不限曲目數,每年5,250元(含稅),不限使用次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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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單場次使用者,每場次2,100元(含稅), 一天以一場次計,不計使用次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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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市區公路汽車客運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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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每部(輯) 50首(含)以內,每輛車每年2,100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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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超過50首部分,每增加一首,每輛車每年加收32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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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國道客運、遊覽車客運業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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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每部(輯)50首(含)以內,每輛車每年3,150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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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超過50首部分,每增一首,每輛車每年加收53元(含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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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演唱會:(新費率調整公告日期:2020年08月06日、實施日期:2020年09月06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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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有售票,以每場票房收入的1.05%計算,未達2,100元者,以2,100元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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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有售票「以每場票房收入的1.05%*著作播放時間對應係數」,播放時間對應係數如下:播放時間加總不超過10分鐘→30%,播放時間10分鐘以上,不超過20分鐘→50%,播放時間20分鐘以上→100%。(含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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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有售票,於演唱會開始前或散場時利用,每場以2,100元計算,利用空間超過兩百坪時,每場以4,200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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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未售票,每場次1,050元。 |



